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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5日
梁河县推行持证排污工作进展顺利
为规范排污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今年6月以来,梁河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梁河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为使全县的环境管理工作与全州接轨,除省、州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以外,对县城的排污者推行持证排污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州实行已久,这一制度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的,是环境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制化、制度化,是环境行政机关有效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梁河县此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污染物的种类、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年允许排放量、最高允许日排放量、排放浓度、有效期限以及对环境噪声的昼夜噪声允许值、昼夜时间界限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还对排污者的违章情况和年检情况分别进行记录。实施的重点对象为县城的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行业的排污者和各乡镇较大的排污企业共计58家。目前县城排污者的宣传和资料收集工作已经完成,发证工作与今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同步进行,已经完成过半,其他排污者的资料收集和发证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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