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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25日
盈江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环境管理
为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增强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建筑施工环节中的环境污染、完善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监督管理措施。盈江县环保局于2007年8月17日召开了辖区内建筑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并邀请盈江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会并就如何支持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管理做参会发言。全县在建项目的20个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盈江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再定同志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排污申报相关规定,学习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相关知识,就建筑施工单位如何申报、排污费的征收、夜间连续施工手续的办理和建筑施工扬尘管理等作了详细说明。最后县环保局李连宏局长就施工噪声投诉、扬尘控制等问题作了重点强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减少噪声扰民。
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排放污染申报登记工作,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登记。二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建筑施工基本情况,摸清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的规模和数量。三是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监督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四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环境意识。
参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会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建筑行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自觉的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了企业对环保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使企业和环保部门共同为维护环境保护尽应尽之责。
此次会议后我县将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变柔性管理为刚性审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排污申报、夜间作业申报,以及在规定时段内限用强噪声机械及设备等工作。尤其是对夜间连续施工的,坚持做到先审批后施工;审批夜间施工申请时,坚持到现场调查取证;执法中发现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加重处罚。通过强化管理规范全县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审批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保证为公民提供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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